问:养生保健机构能否使用“中医”术语?
答: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使用“中医”术语(但不能使用“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
问:中医养生机构能否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
答:中医养生机构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实施健康干预(即单纯按摩刮痧等不属于医疗活动)。但不能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实施诊疗活动。禁止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问:上述答复的理由和依据
答:理由及依据:
虽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45号)明确要求“三、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但《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年1月13日)中又明确规定养生保健机构可以设置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并鼓励其发展,依据“同一机关制定新规优于旧规”原则,从年1月13日后,养生保健机构可以使用“中医”命名和宣传。
问:《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年1月13日)还有那些配套的政策需要市民掌握?
答: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运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的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活动,包括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
建立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以下简称“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问: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那些服务,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可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对服务人群进行健康干预时可以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医技术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其他养生保健方法及产品等。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类服务应由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开展。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应建立技术服务目录、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按照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服务。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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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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