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馆陶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维护中医药的声誉,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对象

辖区内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为幌子,或打着中医中药旗号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

(三)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四)未经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六)互联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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